各市(州)、县(市、区、场)草原监理站(局、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草原监督管理和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甘肃省草原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
甘肃省草原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9日
甘肃省草原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甘肃省草原监督管理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立足全省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大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为先、预防为主、制度管控和底线思维,完善草原法律法规,切实增强草原执法监督和火灾预控能力,努力提高草原保护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加大草原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结合《草原法》的修订和贯彻落实,总结《甘肃省草原条例》颁布施行十年来的经验和成果,做好《甘肃省草原条例》的修订准备工作。严格落实草原违法案件属地管理属地查处的原则,对各类草原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大对非法开垦、非法征占用草原及破坏草原资源和保护设施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典型案件进行跟踪督办、通报和曝光,扩大草原保护宣传和执法震慑力。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始终保持打击破坏草原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草原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案卷管理。量化推进草原执法培训,提高草原执法人员和管护员的能力和水平。采取有效形式,开展草原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
二、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和草原承包经营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以县级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基本草原划定,确定草原生态红线,并明确面积界限,绘图建档,进行政府公告。继续按照“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长期不变”的原则,以全面承包到户、部分承包到户和联户等方式,明确权属,加强“两证一合同”管理,做到草原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
根据农业部安排,完成肃南县草原确权承包登记工作的整县推进,为全省开展草原确权承包登记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
按照《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和《甘肃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的要求,以落实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为契机,充分发挥好补奖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强化载畜量核定,明确减畜任务,完善层级管理,将补奖资金兑付与超载牲畜核减紧密挂钩,并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惩戒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禁牧区违规放牧、草畜平衡区超载放牧的行为,推动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有效落实。
四、强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
对各类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确需征用、使用、占用草原的,实行严格的资源空间管控和用途管制措施。加强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用地预审协商机制,严格按照“先审后批”的法定程序和原则,做好建设项目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工作,坚决制止不按法定程序“未批先建、少批多占、乱征滥占”草原的行为。严禁征占用自然保护区域内的草原,从紧从严管理退牧还草工程区、水源涵养区和生态脆弱区等重点区域的草原征占用项目的审核审批。对越权审批、违反法定程序审批等造成草原资源严重破坏的,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建议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审批机关和责任人的责任。已经发生的违法征占用草原的建设项目,坚持先依法处罚,再办理审核审批手续。进一步规范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工作,依法征收和规范使用草原植被恢复费。
五、加强草原野生植物和草种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开展以冬虫夏草、甘草、麻黄草为主的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销售各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草原野生植物采集证、出售收购许可证管理。强化草种生产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做好草种生产经营审核许可管理。
六、严格草原火灾管控
全面落实防火期值班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防火期内各类生产、生活性用火的审批管理。修订完善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加强草原防火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开展草原防火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和协调配合能力。加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物资补充储备,开展安全联查、隐患排查和公益宣传,确保草原火灾预防扎实到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七、做好草原管护员聘用管理
进一步宣传和落实《甘肃省草原管护员管理办法》,规范草原管护员聘用工作,靠实工作职责,开展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其在草原保护中的贴近作用。大力推广草原管护员“外勤管家平台”, 实行定位监控、定位跟踪及轨迹回放等精细化管理,争取在较短的时间里成为我省草原管护员实施草原管理的主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