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草产品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承接政府职能,发挥协会纽带作用,更好的服务甘肃省草产品生产企业,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苜蓿草等四类草产品运输车辆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甘交财〔2017〕160号)的要求,省内草产品生产企业需提供相关材料,并依据要求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纳入企业名录中,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提供材料及要求
1.在甘肃省区域内注册的草产品种植/加工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牧草生产(种植、加工)、农牧业生产、农副产品种植、玉米秸秆生产等其中之一。
3.草产品照片,申报企业需提供苜蓿草、燕麦草、红豆草、裹包青贮等四类草产品实物照片。根据生产及运输草产品类别提供,应包含单个实物和整车装载照片。
4.信息员,应熟悉微信的使用方法,能够在本企业草产品运输期间在岗或随时能与秘书处保持信息互通,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将信息报送协会秘书处。
二、说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等需加盖公章,扫描清晰,草产品照片应保证清晰。
2.信息员变更,需提前向协会秘书处进行书面报告。
3.协会秘书处根据要求进行筛选,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企业名录中,报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4.如因企业自身因素或信息员上报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不及时等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负。
三、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9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长辉(18394035058)
电话:0931-8617138
附件:甘肃省草产品生产企业纳入享受减免政策企业名录申报表
甘肃省草产业协会
2017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