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公交路发〔2019〕98号)精神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取消苜蓿草等四类草产品运输车辆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甘交财审〔2019〕55号)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苜蓿草等四类草产品运输车辆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苜蓿草等四类草产品运输车辆于2020年1月1日起取消通行费减免政策。
二、协会秘书处不再受理于2019年12月31日之后驶出甘肃省各收费站的苜蓿草等四类草产品运输车辆的《甘肃省草产品运输信息表》。
三、各草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紧扣时间节点,确保相关人员准确掌握政策内容。
四、各草产品生产企业信息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向运输草产品的司机说明情况。
甘肃省草产业协会
2019年12月24日
文件下载:关于取消苜蓿草等四类草产品运输车辆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