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甘肃省草种真实性
评价工作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服务全省草产业发展,在甘肃省农牧厅的领导和支持下,甘肃省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甘肃省草产业协会拟组织省内相关企业、事业和管理方面的专家,成立甘肃省草种真实性评价技术协作组,依据《牧草与草坪草种子认证规程(NY/T 1210-2006)》,启动甘肃省境内生产经营的牧草种子真实性评价的相关技术性工作,开展草种生产流程、技术合作机制、相关标准制定及真实性评价方法等研究,探索推动我省草种业有序发展和提高草种生产与管理水平的有效路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草种真实性评价技术协作组
甘肃省草种真实性评价技术协作组由顾问组、材料审查与信息组、草种真实性核查组构成,草种真实性核查组包括田间核查组、实验室检验组和综合评价组。
顾问组
拟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成立专家顾问组。
曹致中 甘肃农业大学 教授
王彦荣 兰州大学 教授
甘肃省农牧厅分管领导
甘肃省科技厅高新处处长
甘肃省科技厅农村处处长
甘肃省农牧厅科教处处长
甘肃省农牧厅草原处处长
材料审查与信息组
组长:赵桂琴 甘肃农业大学 教授
成员:杨 浩 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 高级畜牧师
李德明 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 畜牧师
李智燕 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 畜牧师
田间核查组
组长:贺春贵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成员:孟祥君 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 高级畜牧师
耿小丽 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 高级畜牧师
武慧娟 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
路 远 中国农科院兰州畜牧与兽药所
实验室检验组
组长:胡小文 兰州大学 教授
成员:余 玲 兰州大学 教授
韩云华 兰州大学
周栋昌 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
付 萍 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
综合评价组
组长:韩天虎 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 研究员
成员:师尚礼 甘肃农业大学 教授
贺春贵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王彦荣 兰州大学 教授
赵桂琴 甘肃农业大学 教授
喻文健 甘肃省草原监督管理局 局长
蔡鹏云 甘肃省农牧厅草原处 副处长
二、参与企业要求
申请开展草种真实性评价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甘肃省草产业协会会员。
2.在甘肃省境内注册,具有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且从事草种生产经营2年以上。
3.拥有参试品种自主知识产权或育种家授权书。
4.参试品种种植符合种子田技术要求、集中连片种植面积200亩以上;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或土地流转合同(多年生草种流转年限在5年以上)。
5.具有与草种生产相匹配的机械设备、实验设施及配套技术人员,需提供技术人员职称、聘用合同或所属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企业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2.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的保证书。
3.申请表(见附件)。
4.草品种名称、起源、育种者、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或其他审定委员会通过该品种审定登记证书复印件。
5.繁育种子的来源、产地、等级、批号、繁殖世代证明材料,准备播种的时间等。非本企业育种的品种需提供与育种者之间的正式繁育合同。
6.种子田具体位置(图示标明GPS点)、农耕条件、种子田前作史、隔离距离等基本信息证明材料(前三年种植的植物种名称和年限)。
7.草种加工清选设备的信息。
8.种子质量检验报告。
9.提交要繁育的草品种种子样品(小粒种子300克,中粒种子600克,大粒种子1000克)。
四、申报受理
草种真实性评价技术协作组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要求的企业,在甘肃省草产业协会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可列入草种真实性评价企业备选名单。
每年分春、秋两季受理申报,春季受理截止日期为每年的1月31号;秋季受理截止日期为每年的6月30日。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在截止日期之前报送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电子版发到联系人邮箱。
五、其他事项
(一)育种家不能参加自己育成品种真实性评价工作。
(二)评价过程将邀请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参与。
(三)所有评价环节有二人以上参与,并填写相关资料,每个阶段的工作进程将在协会网站通报,欢迎行业相关人员参与监督。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西路92号
邮 编:730010
联系人:孟祥君 李智燕 付萍 郭长辉
电 话:13919952550(孟祥君)
13359466267(李智燕)
13919961257(付 萍)
18394035058(郭长辉)
传 真:0931-8738205
邮 箱:407985919@qq.com (李智燕)
1992343847@qq.com(郭长辉)
附件:甘肃省草种真实性评价申请表
甘肃省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甘肃省草产业协会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