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不断增强群众依法保护草原的思想意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草原、保护草原的良好氛围。我站根据《甘肃省草原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甘草监发〔2018〕34号)文件精神,6月开展了“依法保护草原,建设美丽永靖”为主题的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现将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宣传主要内容
(一)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同志“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良好的生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共同生命体”等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作为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
(二)宣传贯彻草原法律法规。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甘肃省草原条例》、《甘肃省草原防火办法》、《甘肃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甘肃省草原管护员管理办法》等草原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宣传贯彻草原保护政策。广泛宣传国家关于草原保护的方针政策,深入宣传贯彻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草原承包经营、草原禁牧、草畜平衡、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等政策的内容、标准、范围和要求。
(四)倡议设立“6.18”草原保护日。积极响应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环资委、民族委拟将每年6月18日确定为“草原保护日”的提议,在6月18 日举办各种形式的草原保护活动,倡议国家设立“6.18草原保护日”。
二、宣传活动的主要形式
(一)在主要乡镇街道进行宣传。我站在三塬镇、川城镇、新区广场等地开展2018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手机微信等方式,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向农牧民群众深入宣传《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等法规条例,宣传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等政策、保护草原的重要性和破坏草原的严重后果,普及了预防草原退化的科学措施和打击草原违法的基本知识。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500余份,覆盖各界群众2500人次。
(二)草原管护员进村社进行宣传。草原管护员在活动期间开展入村、入社、入户宣传活动,在村委会宣传栏,路口张贴宣传标语,人员集中地发放宣传资料,入户讲解等方式宣传草原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此次宣传,提高了群众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为加强草原保护、建设生态文明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在宣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草原管护员思想认识不高。二是对宣传内容不是很了解。针对以上问题,我站计划对村级草原管护员进行培训,使他们在思想认识和草原管护能力上有待于提高,以便在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
永靖县草原监理站
2018年7月3日